日前,国家发改委发文,对18种享受单独定价待遇的常用药品价格规定上限。29日,江苏省正式公布了其中9种由省物价局定价的常用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据悉,这一价格将从8月6日起在省内各市实行。
据介绍,此次由国家发改委出面限价的18种药品,共两步实施。盐酸雷尼替丁、华法林钠、右旋糖酐40等第一批单独定价的9种药品,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品种,其最高零售价格已从本月28日起执行。
另外9种属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奥美拉唑(奥西康)、枸橼酸铋钾(丽珠得乐)、煤焦油等9种药品,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确定的价格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记者了解到,药品实行单独定价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然后再由物价部门进行初审,再报国家论证,最后审批的最高零售价即归申请企业所有。单独定价最主要的一项标准就是“优质优价”,例如此前18种单独定价药品中的“奥美拉唑胶囊”(20毫克)最高零售价为75元,就是特指江苏常州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此类药品,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不在其中。而原来最高只卖33元/盒的丽珠得乐(1g:110mg56包),单独定价后,现在已经可以卖到40元/盒。
另外,用于CT扫描中的碘海醇,由于以前规格标识不同,原来的比价关系也不合理,省物价局规定,所有未单独定价的碘海醇GMP的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100ml:647mg/ml,每瓶最高零售价格320元;50ml:647mg/ml,每瓶最高零售价格200元,20ml:647mg/ml,每瓶最高零售价格100元。而此前,同样是扬子江生产的100ml:647mg/ml碘海醇,每瓶最高可以卖到515元。













